以案说险:现金价值知多少 -ag娱乐平台官方网站

2023-03-14 15:16:39  来源:中国人寿  责任编辑:林华黎  

【案情简介】

客户陈某反映,2019年在中国人寿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因为信任业务员,陈某拿到合同后也没有认真看,现因经济原因想退保,才发现不能退回所交的全部保费。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指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单累积的实际价值;是累积交纳的保费在扣除保障成本、营业费用等相关费用之后的累积值。简单来说,现金价值就是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退还给投保人的金额,即退保金额。现金价值通常都不等于已经缴纳的保费金额,特别是在长期寿险合同的前期,现金价值远远低于缴纳保费金额。而且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内也会附有“现金价值表”,一般显示为保单年度末最后一天的价值。一旦过了犹豫期退保,保险公司只能退回现金价值而非全额保费,有可能造成较大损失。

【风险提示】

商业保险产品种类多,不同险种保障范围差别较大,购买保险时要综合考虑家庭情况、收入情况,根据自身需求审慎选择。投保前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投保提示书、健康告知等内容,详细了解拟购买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费缴纳、现金价值等。不要轻信口头承诺,重视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扣除少量工本费以外,应退还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一旦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只能退回现金价值,可能会受到一定损失。(中国人寿屏南县支公司 雷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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