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的犹豫期,简单来说就是给消费者一个“后悔”的机会。犹豫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保险信息的正确传递,减少合同纠纷,保护投保人权益。 【案例介绍】 2022年12月底,客户吴某经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介绍,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产品,缴费期为20年,年交保费11000元。客户吴某在签收保单合同后觉得自己经济压力太大想解除合同,销售人员了解情况后陪同客户吴某临柜办理了犹豫期内退保,吴某全额拿回了所交保费。 【案例分析】 本案中,客户吴某根据自己的家庭收入情况和保障需求,在认真考虑后选择了犹豫期内退保,维护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无条件退保的约定期限,一般是15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消费者一定要自己掌握选择权,用好犹豫期权益,切实维护自身利益。 【风险提示】 并不是所有保险都有犹豫期,像部分短期(保险期间1年内)意外险、团险、卡单类保险,因为保障的时间比较短,且保费比较便宜,就没有设置犹豫期。因此在购买了保险产品后,收到保险合同时应当及时翻阅合同条款,如果认为保险产品不符合自身需求,可在犹豫期内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全部保费;如果超过犹豫期需要退保的,保险公司则会按照合同的约定,仅退还保单现有的现金价值。 因此我们在购买保险产品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所选产品的犹豫期权益,才能使犹豫期条款发挥应有的作用。(莆田国寿林晓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