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是一场伟大的社会革命,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是一个基本原则。党的二十大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义上提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又从完善分配制度的意义上提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一个深化、三个规范”的阐述,实际上是从财富创造的高效率和财富分配的高认同的结合意义上、从财富创造与资本积累同收入分配与财富积累的统一意义上,提出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必须规范财富的三大机制问题。 ◆在增量上规范财富生产体制 “分好蛋糕”的前提是“做大蛋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首先要在财富增量上规范财富生产体制,通过财富增值最大化夯实共同富裕之基。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必由之路。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就是在财富增量上“做大蛋糕”,增加国民收入的财富总量。只有把财富增量和财富总量做大做好做强做实了,才能为“分好蛋糕”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要求我们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求我们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改革和创新两大引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竞争力提升,通过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等多举措联动做强做优做大主业实业。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是重要条件。生产要素的组织与运用决定着财富增长的速度与规模,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制度与结构也决定着财富分配的结构性变化。各种生产要素参与生产过程的同时就决定和影响着它们参与初次分配的过程和结果。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以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支撑,健全资本、劳动(力)、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调整、校正并摆正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既是在生产意义上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核心问题,也是在分配意义上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题中之义。 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是重中之重。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资本既有因生产和增殖能力而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优势,也有因逐利和扩张行为而产生贫富两极分化的后果。我们要发挥资本发展生产力、创造社会财富、增进人民福祉的作用,又要深化对新的时代条件下各类资本及其作用的认识,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能否在发挥资本积极作用的同时有效规制资本消极作用,扼制资本的市场垄断、无序扩张、野蛮生长、恣意妄为、任性发展等行为,能否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处理好实体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关系,既是区分我国社会主义资本与资本主义资本的重要标志,也是提高资本效能、促进共同富裕、规范财富生产体制的有力手段。 ◆在流量上规范财富收入和分配秩序 收入分配与财富分配之间的内在关联性,要求我们从财富流量入手规范收入和财富分配秩序,构建起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提高劳动报酬是首要之举。资本和劳动是社会生产和财富创造的两大实体性要素,资本收入和劳动收入在收入分配特别是初次分配中占有优先地位。初次分配涉及面广,数额巨大,是最基础的分配关系。提高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能够有效扼制因“资本挤压劳动”“利润侵蚀工资”等市场化和制度性因素引起的资本收入与劳动收入的失衡,是建构规范的收入和财富分配体制的首要之举。它要求我们在确立劳动本位、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的基础上处理好资本收益与劳动收益的关系,在规范资本收入的同时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在努力实现“两个同步”的基础上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增加要素收入是重要推手。伴随着市场化、资本化、产业化、技术化、金融化、数字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参与财富创造和收入分配的生产要素亦呈现出多样化、流动性的发展态势。健全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成了收入和财富分配的社会常态。它要求我们在明确要素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基础上,深化认识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生产和分配的作用和重要性,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有效、公平参与分配。从根本上说,增加要素收入和规范资本收入、提高劳动报酬一样,都是在初次分配领域通过提高效率而促进公平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的根本举措。 完善分配制度是制度保障。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需要建构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构筑推进共同富裕、缩小贫富差距的三道“防火墙”。初次分配需要我们尊重财富创造的生产力规律和经济规律,通过提高效率来保障公平分配,把经济增长同要素收入结合起来,通过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居民收入、企业收入和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需要我们把经济规律的制约和经济政策的支配结合起来,努力调节和缩小行业、城乡、地区三大收入差距,把机会平等与能力平等、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个人努力与社会保障结合起来,通过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为每个人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和“从头再来”的社会底气。 ◆在存量上规范财富积累机制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既要注意增量上的财富增长是否丰富、流量上的收入和财富分配是否公平的问题,也要重视存量上的财富积累是否合理合法合度的问题。 正确认识财富积累是重要前提。居民收入特别是个人的劳动报酬和工资性收入是财富积累最重要的初始条件,一定的财富积累反过来又会成为影响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的新的源泉。收入分配与财富积累的这种高度关联性,决定了财富积累本身就是收入总量积累与财富存量增值相互转化、相互积累、相互叠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初始的收入分配不平等必然会带来财富积累的不平等,财富积累不平等又会产生新的收入分配不平等。如果只调节收入分配秩序而不同时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就会产生“富者累巨万,贫者食糟糠”的社会现象。建构规范的财富积累机制,就是要从根本上坚决杜绝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理念背道而驰的这种社会现象。 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是有效路径。居民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除去转移性收入,其他三种收入可以划分为劳动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马克思对资本积累规律的揭示和皮凯蒂对资本收益率规律的揭示说明,当资本财富达到一定程度、具有一定规模以后,资本所有者的财富积累速度将远远高于劳动阶层的劳动收入积累速度。事实说明,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的收入来源主要是资本性收入和资本利得(储蓄和再投资),而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工资性收入和劳动报酬。随着我国要素市场化和财产金融化的不断发展,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的住房类、土地类、金融资产类等财产性收入,就成了调节收入分配和财富积累的一个重要途径。 坚持合理合法合度是基本原则。财富积累不平等是经济发展(如市场化、资本化、金融化)与经济政策(如发展不平衡、监管放松、财税体制不完善)的双重结果。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在合法与否问题上,必须坚持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的原则,坚决取缔那些通过偷税漏税、贪污受贿、走私诈骗等形式获得的非法收入和非正常收入;二是在收入高低问题上,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和税收的调节功能,合理合法合度地调节过高收入,另一方面要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三是在资本利得问题上,特别是在财富的代际传承和遗产继承问题上,建立起鼓励高收入人群将收入主要用于投资而不是主要用于消费的激励机制。 总之,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财富分配问题,而是一场涉及财富生产体制、财富分配秩序、财富积累机制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我们从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意义上处理好生产与分配、资本与劳动、效率与公平等关系问题,把促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作者为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福建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项目“立足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研究”(fj2023z004)的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