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历来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为新征程上推进农村改革提供了重要遵循。落实全会精神和《决定》内容,要坚持农村改革的正确方法论。 今年是农村改革的第46个年头。贯通一些时间节点,足可以勾勒新时代农村改革发展路线图。2014年,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2015年,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16年,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2017年,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出台;2020年,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2022年,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2024年,粮食安全保障法施行…… 虽未能一一列举,但可以看出新时代农村改革始终蹄疾步稳,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建章立制、体系建构、法治保障紧锣密鼓推进。“事必有法,然后可成。”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立场,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等,都是农村改革积累的最为宝贵的经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以下三点尤其要注意。 坚持守正创新。这体现了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农村改革的最重要成果就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会强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表明既“巩固”又“完善”,才能确保农村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具体而言,所谓守正,就是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所谓创新,就是基于家庭经营的联合、合作、提升。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近年有两大亮点,一是放活经营权搞土地流转,以土地的规模化发挥新型经营主体优势;二是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搞土地托管,以服务的规模化弥补小农户经营短板。守正创新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政策要求。各地在工作中,土地流转不能盲目求快,规模经营不能一味求大。针对流转租金高企的不利影响,要完善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防范履约的风险隐患。 坚持底线思维。新时代改革具有许多新特点,很重要的一点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政策制度的红线底线必须守住。对农村改革的具体任务,中央不仅在政策层面积极引导推动,更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划定了红线、提供了边界。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以宅基地为例,因关系亿万农民的基本权利能否充分实现,其改革要慎之又慎,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按照法律,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意味着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所以不能以任何形式开口子、搞变通,在这一点上法律清楚、政策明确。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近日表示,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严禁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正是基于以上考虑。 坚持系统观念。改革越深入,越要注意协同。农业农村工作面临着很多“两难”“多难”问题,如既要保护好耕地又要为乡村产业留空间,既要让农产品有好价格又要保持物价稳定,这对改革的系统性要求更高。系统观念的立足点是实事求是,促进各项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还是以宅基地为例,一系列改革背后的现实考量是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而一些合理需求得不到满足。充分考虑城和乡,既保护进城农民的合法宅基地权益,又允许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目的是给进城农民留后路。充分考虑管和放,既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保障居住、管住乱建,又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目的是维护农村长远发展。(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乔金亮) (责任编辑:年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