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是某单位的项目经理,经常要到全国各地出差。“离开参保地发生的医疗费用能不能报销?”针对自己特殊的工作性质,老李心中一直存在这个疑问。近日,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针对老李的疑问,给出了具体回答。 省内参保人员选择在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普通门诊、住院治疗实行免报备即时刷卡结算(部分统筹区未备案外出就医可能会降低报销比例,具体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省外就医的,参保人员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后,在跨省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才可以纳入报销。在境外就医的,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此外,若参保人员在外地(含省内、省外)探亲、旅行等,因突发急症不能前往参保地或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刷卡就医,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回参保地后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本报记者 张静雯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