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企行政检察案件900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9亿余元。这反映出相关部门对处理涉企案(事)件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我国出台一系列举措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有效解决了经营主体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等方面面临的一些“急难愁盼”问题。但个别地方仍存在“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等现象,引发经营主体不满,亟待纠正。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重在落实。首先需进一步强化规范,持续深入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例如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对涉企刑事案件监督立(撤)案近500件,今后还要加大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行为的监督力度。其次是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监督力度,注重以法治手段,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化解难题。 有关部门也应进一步深化改革,打破程序性机制性束缚,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同时,优化监督制约机制,压实责任,督促考核,避免“不推不干、表面上办、站一边看”等“躺平”现象,让经营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安全感。(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万祥) (责任编辑:年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