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的协作机制,推动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 推动产业有序转移,是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迫切需要。产业转移本质上是产业竞争力的动态调整。我国中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积极承接国内产业转移,不仅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中西部地区新型工业化步伐,也有利于推动东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全国产业空间布局。 国内产业转移已初步形成梯度有序的态势。近年来,产业转移规模持续扩大,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空间布局不断优化。中部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发挥着“领头雁”作用,西部地区大力承接东中部新兴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东部地区加快承接全球价值链高端环节的步伐,东北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不断突破。通过产业转移,我国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水平加速提升,成为引领带动区域产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 完善产业国内梯度有序转移协作机制,首先要坚持差异化发展。政府要在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引导作用,提出产业转移和承接的重点方向,通过政策引导优化产业布局,支持各地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形成各区域产业发展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格局。各地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产业水平、资源禀赋、优势基础,选择适合的承接产业,从而避免区域间同质化恶性竞争、重复投资浪费资源等。尤其要注意,承接产业转移后,当地政策协同、配套服务、基础软硬件设施等都要跟上,才能让转移项目“接得稳、留得住、长得好”。 要紧密结合发展新质生产力。我国正加大力度发展新质生产力,立足这一目标,推动产业转移也要有新思路。要创新东中西部开放平台对接机制,支持共建产业园区,深化对口合作,推动产业互补、人员互动、技术互学。加强科技创新合作,更好发挥国家高新区等各类园区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跨区域孵化转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各地要将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同步进行,在转移中促升级求突破,推动传统产业向新向高延伸,以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不断提升产业“含新量”“含绿量”,发展新质生产力。 要推动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在产业转移中,要破解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体制问题,包括鼓励产业转出地和承接地建立产值、收益、用地等指标分享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优化证照登记、海关监管、信息对接等政务服务。通过创新模式,能有效推动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比如,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对接合作模式,支持东部地区通过托管、共建等形式助力中西部、东北地区发展,探索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合作模式等。多方合力、多措并举,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持续完善政策举措,更大力度推动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金观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