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保受骗怎么办?提高自我财产防护意识很重要,选择正规投保渠道,保护财产安全。 案例简介: 宋女士在某网络搜索引擎上查询到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并提交了贷款申请,该小额贷款公司表示若想快速放贷需先投保一份a保险公司的保单,宋女士为了快速拿到贷款,以手机微信转账的方式将5000元转到该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上,用于购买指定保险,该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也以微信截图的方式向宋女士发送了保单。 2020年5月,消费者宋女士致电a保险公司查询自己投保的保单是否真实有效,a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根据宋女士提供的身份信息未查到任何投保记录, a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宋女士a保险公司与该小额贷款公司没有任何形式的合作,并善意提示宋女士提高警惕,建议保留好与该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及转账支付等相关记录或单证,如有必要可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避免个人财产安全权受到侵害。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是合同诈骗罪的重要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小额贷款公司中的不法分子利用宋女士急于用钱的心理,以贷款必须先购买保险为由骗取钱财,获取“保费”后利用技术手段伪造出a保险公司的保单,以此蒙骗宋女士,并妄图将风险转嫁到a保险公司,严重侵害了消费者财产安全权,并损害了a保险公司的声誉。 风险提示: 以此为鉴,保险消费者需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与辨别能力,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险。 (一)通过正规渠道投保,可选择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手机官方软件、正规保险公司的保险销售人员、正规保险公司的客服大厅或分支机构,以及正规保险中介投保;投保成功后可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进行核实查询保单是否真实有效。 (二)投保转账时,注意保费收款账户是否为保险公司,收款账户名称为销售人员或其他个人名称时,坚决不能划转保费,并且保险消费者应避免将大额现金保费通过销售人员代为缴纳,确保现金安全。 (吴文金/文) |